名犬咬人被弄死怎么判?
首先,看是不是属于未完全行为能力人(一般认为十四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不是的话...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危险物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并适用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如果属于上述犯罪中的一员,那这个人就构成犯罪了。但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综合全案来定。例如,在破坏交通设施中,由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尚没有达到危及公共安全后果严重程度的,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但是其社会危害性已经足以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构成破坏公共财物罪。又如,在放火案件中,由于被害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过失,可相对减轻被告人的刑罚等。 如果是未完全行为能力人,则另当别论。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罪名中,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体均为公共财产所有权,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触犯这些罪名,都宜采用“双罚制”,对行为人判令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责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