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狗狗户口怎么办理?
首先,需要办理狗证(养狗许可证)。 狗证的办理分为: 登记备案 办理条件: 拥有合法居所; 想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捕猎或收留证明。
申请材料: 个人饲养宠物申请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证明材料(复印件); 犬只一寸彩色照片2张。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地犬类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并到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由动物诊疗机构核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再到犬类防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养犬登记证》及疫苗注射凭证。 对经免疫接种和检疫合格的犬类,由发证部门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狗牌。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责令其按规定进行改造,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并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年检 办理条件: 拥有合法居所; 所养犬只健康,免疫状态良好。
申请材料: 《养犬登记证》; 犬只一寸彩色照片2张。
办理流程: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养犬人应携犬至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置的检查点,经检查合格并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后,发还《养犬登记证》。对于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公安机关将暂扣其《养犬登记证》,通知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因住所变更或其他原因而放弃饲养宠物者,应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领取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小动物标识卡》。
申请材料: 《养犬登记证原件》; 养犬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租住房屋的养犬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已失效的疫苗注射证明。 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证件注销后,待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收回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