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生误诊如何赔偿?
你好,你的问题涉及到医疗事故的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对患者死亡、残疾或者身体其他部位损伤的原因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条例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确有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医方是否存在诊疗过错,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均由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法定依据。所以,如果认为医院存在诊疗过错的,可以先行申请当地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再依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医院确实存在失误并且对患者的伤害结果与诊疗失误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23条的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危及人的生命健康的,使用者可以向其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你既可以请求销售药物的药店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生产药物厂家承担责任,还可以请求直接导致你损害的医师承担责任。 具体如何赔偿,要看造成的损害后果而定。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则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