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斗咬人是怎么回事?
“咬人”在狗的行为中属于比较复杂的一种行为,可能涉及到情绪(恐惧、兴奋、紧张、焦虑等等)和认知两个方面的过程,也就是心理学中的“情绪-认知”理论(Affective-Cognitive Theory of Emotion)所解释的。 该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Winthrop教授于1984年提出,随后进行了多次改良,是目前较为权威的关于情绪形成的理论之一。它把情绪的产生归结为感觉唤醒(Sensorimotor Activation)和情绪认知(Emotional Cognition)两个过程。 当外界刺激达到特定的强度时,便会激活大脑的相应区域从而产生情绪反应。例如,看到一只毛毛虫会令一些人感到害怕;听到一只虫子飞过的声音可能会使另一些人感到恐慌。这些情绪的激发过程都是建立在客观事物的具体形象基础上的,是感性认识的过程。但是,一旦我们意识到引起情绪体验的是某件具体的物体或事件,就会将已有的知识经验加以概括而形成概念,进而用语言描述出来:“这只虫子让我感觉害怕”或者“这种被毛茸茸的怪物吓到我的感觉就是害怕”。于是,认知过程便得到了建立。 无论是情绪的还是认知的过程都不是单一的线性发展过程。这两个过程相互影响、互相强化,形成正反馈,最终使情绪反应不断放大。
对“咬人”行为的分析也可以从情绪和认知两个方面来进行。 外部刺激(如陌生人的抚摸、靠近等)可能激惹狗的天性,使其产生防御或者攻击的反应,此时多伴有明显的情绪变化(如大叫、瞪眼、低吼甚至扑咬等),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表露行为”,因为其是在外部刺激下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而外显的动作。 但是,并非所有的狗一见到陌生人就打骂吼叫,也不是见了所有异类事物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情绪反应。同样是一只老鼠,对于胆小怕事的狗狗很可能会吓得它魂飞魄散,四处逃窜;而对于自信从容的狗,就可能只是好奇而已。认知因素在这里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狗对不同刺激的评价和判断不同,所产生的情绪和行为的反应也有别。
所谓正确的训犬方法应该是对狗的情绪和认知进行同时的训练和纠正。仅仅约束了它的行动而不改变其大脑中对人类及事物的错误认知,后果可能仅仅是它不再害怕您,但仇恨和反抗的心理并没有消除;相反,如果既纠正了狗的错误认知又配合一定的情绪疏导,则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狗逐渐变得不再敌视和惧怕人类。
在与狗相处的过程中,我们要避免让它形成错误的认知,同时也要及时帮助它纠正已经存在的消极认知。否则,仅抑制了它的行为而忽视了其根源,后果往往会事与愿违。